腾付通被指存诸多造假核心业务疑外包
近日,腾付通母公司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腾邦”)的麻烦不断。
3月30日,广东最高院受理*ST腾邦的破产重整上诉申请。
3月31日,*ST腾邦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
4月1日,被证监会罚款。由于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集团罚款100万元,4名主要集团主要负责人被罚款10~100万元不等。
4月4日,深交所再发监管函。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ST腾邦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监管函。2021年12月2日,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3月10日,*ST腾邦又出现了变卖股本的情况,再次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而作为最高占据*ST腾邦超98%总营收、由腾付通提供的金融服务板块,腾付通也陷入了主营业务“外包”的质疑中。
《中国企业报》旗下媒体《经鉴新闻》报道称,腾付通被指存诸多造假。
《经鉴新闻》称,自2021年12月21日,腾付通牌照到期,续展中止审查后,该公司已开始大量裁员,但高管层尚未离职。
曾与*ST腾邦进行合作的J公司爆料称,*ST腾邦虽掌握支付牌照多年,但始终未能通过开展相关业务实现盈利。
J公司负责人透露,2011年12月,*ST腾邦就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颁发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但*ST腾邦从2020年开始才在金融服务收入方面狂飙突进,并非其自身运营能力的体现,而是J公司自带团队、资金、系统、资源等与*ST腾邦合作,由J公司实际运行腾付通所取得的业绩。
从2019年11月开始,J公司开始运营腾付通具体业务。双方的分工合作情况是J公司负责组建腾付通管理和经营团队、腾付通公司内部管理、业务拓展并提供腾付通支付业务所需的系统;*ST腾邦负责腾付通的财务和人力管理。重大决策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将业务外包。此外,多项支付监管文件指明,支付机构不得将核心支付业务外包。而如果按照腾付通与J公司的“合作模式”,J公司已经实际负责了腾付通的核心业务,存在重大支付违规。
J公司负责人还透露,J公司提供的运行腾付通的相关资料及业务数据显示,该公司自带核心系统在腾付通进行业务开拓。系统主要包括:POS收单系统、线上业务系统、跨境支付系统等。除此之外,其还研发出多套支付配套软件系统,包括商户/代理商管理平台、APP、小程序等。此外,J公司在运营腾付通期间,将腾付通原有5条可用渠道产品能力,提升至16条。建立健全线下POS收单系统。
但双方的合作终止于2020年11月。J公司负责人表示,当年11月24日,*ST腾邦方面以腾付通名义,向腾付通全体员工发出《关于腾付通管理架构调整的通知》,并对腾付通进行全面接管。单方面终止了合作。而此时,J公司运营腾付通已有一年左右,已经投入了资金、人力、市场资源。*ST腾邦对于这些投入该如何进行利润分配未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