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020年2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
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可疑交易监测中心副总监周治明对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的该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