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3000万后起诉彩票机构再提匿名领奖话题
近日,美国纽约一男子打算起诉当地彩票机构。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一切都源于他从彩票刮刮奖券中赢得了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183.8万)。
好事怕出门
布朗克斯,是一位失业父亲。
4月24日,他在当地的烟酒商店购买了20美元的彩票,当刮开彩票后,竟意外发现自己中了500万美元。他打算用这笔钱买房子和支付抚养4岁女儿的花销。
根据纽约州相关规定,购买彩票,获得100万美元以上奖金者需参加新闻发布会,公开获得巨额奖金支票。但出于安全考虑,他认为自己应该被允许保持匿名。
现在,布朗克斯计划起诉州赌博委员会。律师说,他担心亲戚朋友会将其认出并纠缠他,以占便宜。律师会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向最高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州政府为其客户和其他类似情况的人修改规定。
对于彩票中奖,选择保护隐私或公开从来都是一个棘手的事情。
国内的类似事件
2012年,中国彩票爆出史上最高中奖纪录,北京一彩民凭借倍投了110倍的彩票,获得总奖金高达5.7亿元。这曾引起了一次对知情权与隐私权的激烈讨论。
离奇的中奖方式和天文数字的奖金引发了如潮的质疑,多家媒体聚集在投注站。当记者对代销点内部进行拍照,或要销售员说说大奖得主的情况时,福彩中心的宣传人员进行了阻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保护中奖者的隐私,这次会低调处理,也不会让中奖者身份曝光。”
公开宣传中奖,是给公众的一个交代,机构可以作为很好的宣传点,但同时也可能使中奖者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两全其美,很难做到。
露脸也得打上马赛克
2017年12月10日,刚刚斩获千万元大奖的15人合买团体来到广西福彩兑奖大厅,并集体选择露脸领奖,打破此前全国范围内的露脸兑奖记录。
细心地读者可以发现,既然大奖得主表示愿意露脸领奖,那为何在上文图片,此次中奖团体中的大部分人依旧打上了马克赛?
讨论这个问题,还是要参照《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彩票机构的如此规定,无非是意在保护中奖人隐私。但,在一部分群众的心里,他们没有享受到知情权,这也成为中国彩票存在猫腻的佐证。矛盾与冲突由此显现。
就此,法律界曾有人提出,中国公众若真想探个究竟,可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公检法系统介入,对彩票机构展开调查。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公检法有权调查中奖者的个人信息--前提是认真行使保密义务。
总的来说,在领奖这件事上,无论是群众、彩票机构亦或是媒体都显得极为纠结。彩民戴面具领奖,有猫腻!彩民露脸领奖,不能大鸣大放!究其根本,无非在于“公信力”三字。而这对于世界各地的彩票机构来讲,都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