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金案”終獲判決
发布日期:2022-03-26 18:08 点击次数:162
于2016年在澳門永利娛樂場內發生的“多金案”於近日正式由法庭宣判,事件中僅一名存款人獲初級法院民事法庭判處部分勝訴,多金方需退還600萬元寄存的現金籌碼連利息。
據悉,針對多金集團帳房前女經理于2016年被懷疑卷款潛逃的案件,法院合議庭認為,由於案件原告是透過這名帳房主管寄存現金碼,並獲發蓋有多金印章的收據,當中的法律關係是建立在原告與多金之間,多金應對這名前帳房主管的行為負責。至於永利在案件中的責任,合議庭認為,由於多金的博彩仲介業務不受永利的指令所約束,兩者之間不存在任何委託關係,案中亦未能證實原告寄存款項與博彩活動有關,不能確定屬於博彩仲介範圍,因此不受幸運博彩相關法例規範,判處永利對案件不負有連帶責任。
此外,有3宗向多金和永利索償的案件,初級法院則駁回3名原告請求,理由是他們未能證實曾向多金貸款或曾於涉案的帳房寄存現金籌碼,據悉,3宗案件共涉及金額高達5800萬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