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明起取消曾赴汕尾南塘入境人士须医观措施
发布日期:2022-04-02 20:12 点击次数:102
导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澳门问答,因应广东省的最新疫情发展,澳门卫生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明(31)日零时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广东省汕尾巿陆丰南塘镇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广东省的最新疫情发展,澳门卫生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明(31)日零时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广东省汕尾巿陆丰南塘镇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措施。
南塘镇早前确诊1宗本土个案及4宗无症状感染,当地其后上调疫情风险等级至中风险,曾到南塘镇人士入境本澳后,亦须实施医学观察14天。至昨(29)日,陆丰疫情防控指挥部宣布下调南塘镇风险等级。